近日,市房产局牵头组织市经济技术发展研究中心、市民政局、试点小区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等相关单位召开了物业“三级管理”体制试点工作座谈会,对在11个试点小区推行物业“三级管理”体制所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学习交流、研究讨论。
物业“三级管理”体制是我市对物业管理进行的新探索。2005年,市委组织部、市房产局和市民政局联合发出《关于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管理体制的意见》的通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提出了物业“三级管理”体制和“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新思路,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依靠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力量,形成党组织领导下社区管理的合力,提高社区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理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社区管理新局面。具体分准备、实施、检查验收与总结经验、推广四个阶段实施,我市目前处于到实施阶段,在昆区、青山区、九原区、东河区选择社区组织机构健全、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有代表性的11个小区作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体制的试点,由社区党组织牵头成立社区协调委员会,每月召开由社区党支部组织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等部门组成的联席工作会议,就社区内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建立社区“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并形成工作制度,做好工作记录。每季度房管、民政、各区区委、政府部门联合对试点社区“三位一体”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在此期间,市房产局分别于今年6月、9月两次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阶段性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根据落实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案。针对个别社区未及时成立协调委员会,管理用房未按有关规定配置,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相互配合中缺乏有效制约机制,业主委员会经费未明确,积极性不能充分调动,开发商前期遗留问题影响后期管理等问题,参会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对策,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建立有效的考评机制,由各区政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明确责任,分解考核;二是建立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定期召开;三是对开发商遗留的问题,从加强物业移交验收手续入手,加强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从源头杜绝;四是对业主委员会经费问题,可借鉴外省市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07年7月以后,物业“三级管理”体制将在市四区内全面推开。(房物科 物业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