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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切实加强经适房建设和价格管理
发布日期:2008-7-23 9:56:08  来源:  编辑:骆驼
    近年来,包头市发改委严格按照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多项措施,使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价格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

    一是严格进行价格监督管理。依据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价格管理工作的政策要求,市发改委于2004年会同房管局联合下发并开始执行《包头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去年又针对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流程,会同市规划局、国土局、建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申报及开发商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程序、项目单位价格审批送审资料内容及开发商享受的优惠政策等具体事项。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治理。2007年7、8月,市发改委会同监察局、民政局对2006年追加下达2005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的所有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不合理、管理有漏洞、优惠政策不落实、开发商违规销售等问题,及时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提出了加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监督管理的建议措施。按市领导批示,代政府起草发布了《关于对未按要求进行价格申报的经济适用住房停止执行优惠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和价格管理工作。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的重要举措。市发改委紧紧抓住价格管理这个重要环节开展工作,严把经济适用住房“入市”关和“销售”关,确保了经济适用住房这一惠民政策真正惠泽于民。截至一季度末,经自治区和市政府审核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58个,其中11个项目的销售价格已由市发改委审核批复,对其它未申报价格的开发商,已停止执行优惠政策,指标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