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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30万元
发布日期:2007-4-11 12:30:38  来源:  编辑: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加快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3月5日召开了包头市2007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经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30万元,最长还款期限仍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