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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产业化性能认定业务流程
发布日期:2007-4-11 12:48:00  来源:  编辑:

主要依据:

    1、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文件《关于开展住宅性能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建住中心[2003]16号)

2、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文件《关于全面开展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建房[2005]53号)

    3、包头市房产管理局文件《关于在我市全面开展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工作的通知》(包房发[2005]52号)

性能认定条件:

1、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资质审查合格,有资质审批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2、住宅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以及房地产开发建设程序的规定。

需提交材料:

(一)、填报住宅性能认定申请表,并随表附土地使用证书、规划许可证书、开发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二)、预审部分:

1、工程说明部分:

1)、工程概括。

2)、性能等级技术保障方案。

3)、实施进度。

4)、经济效益分析。

以上文字材料均采用A4纸编印,单独装订成册。

2、规划设计部分:

1)、规划设计说明。

2)、项目位置图。

3)、规划方案图。

4)、环境设计示意图。

5)、管线综合规划图。

6)、竖向设计图。

7)、经济技术指标、配套公建服务设施一览表。

8)、住宅设计方案图。

以上文字材料与规划设计图均采用A3纸编印,单独装订成册。

(三)、中期考察部分:

中期检查在住宅的主体竣工后,内外装修尚未完成以前进行。主要考察适用性、环境性、安全性、耐久性、环境性五个方面。

(四)、终审部分:

终审在住宅外装修完成、竣工验收后进行,并准备各种所需资料。

                                                     『Spony』